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、参加岗位竞聘时,符合相应条件的,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;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,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。














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。国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内容来源:百家号/山东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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